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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顺利完成机构编制和人员核查复审工作

时间:2015-06-17 作者:市编办政策研究中心

按照省委组织部、省编委办、省财政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复审的紧急通知》(冀机号0018)和全省机构编制人员核查复审工作调度视频会议精神,在组织、财政、人社部门的协调配合下,经过全市编制部门的共同努力,我市核查复审数据已按省要求顺利上报。

工作中,主要采取以下措施:一是召开市县核查复审工作会议进行专项部署,要求各级编制、组织、财政、人社部门共同对核查工作进行全面复查,并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。二是明确三点要求:(1)发现与组织、财政、人社、编办掌握实际情况不符的,必须核实后进行完善;(2)《紧急通知》中提到的非领导职数未核定到具体部门、编外人员定义、私设机构填报不实、实有人员不全、工商质监未录入等5个问题,各地必须按照要求准确、如实填报;(3)严肃核查工作纪律,各级组织、财政、人社、编办必须认真开展核查复审工作,对各自复审数据负责,如发现虚报、瞒报、漏报等情况,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进行责任追究。三是定时跟踪指导,对各县(市、区)采取电话督导方式,每隔两天对各地复审工作进行督查指导,及时帮助解答工作中出现的问题,并随时掌握各县(市、区)工作进度,确保核查工作按时完成。

另外,为将核查复审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,结合“约法三章”中有关规定,我市核查数据与2014年机构编制统计数据、“约法三章”执行情况进行了对比,保证了数据的真实统一。


(市编办监督检查科)